红雁池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初步确定
新疆网讯(记者渠娟)11月4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红雁池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已初步确定。今后,市民将不能再在红雁池水库钓鱼、游泳了。
近日,红雁池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分工作已经市委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的保护区界范围为:一级保护区总面积7.43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3.18平方公里,陆域面积4.25平方公里;二级总面积28.4平方公里。但是,保护区范围的最终划定还要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准之后才能开始执行。
红雁池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是结合水库周边用地现状,在确保水源水质不受污染的前提下,按照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尽可能小的原则进行划分的。
根据《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条例》规定,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任何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禁止从事旅游、游泳、放牧及一切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此外,按照规定,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设置的排污口和影响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建(构)筑物,由市人民政府依法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
将红雁池水库进行功能转换,由工业用水转变为生活饮用水,是2014年乌鲁木齐市改善民生百件实事之一。
目前,环保部门已完成了对水库周边生活源、农业源、工业源等污染源详细摸排调查工作,并对红雁池水库全水质109项监测分析。位于红雁池水库北侧的红雁水产公司已关停,并清空了周边200多个鱼池。今年,乌市启动了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关停的基础工作。
水源地范围划分确定后,乌市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启动对水库周边其余排污企业的关停、治理、搬迁工作,以确保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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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乌鲁木齐用水保障
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源水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分后,也就意味着水源地将受到法律保护,他们将根据相关要求,实施严格的保护措施。通过实施清淤、增设围栏等措施,加强水库管理,改善水库水质。
乌鲁木齐的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300立方米,不到全国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是我国30个严重缺水的城市之一,已突破极度缺水线。
目前,乌市地表水供应主要来自乌拉泊水库,红雁池水库只是作为工业用水和绿化用水的水源,一旦调整为饮用水水源地,其库容达5300万立方米,就等于乌市又多了一条供水主动脉,将增加城市居民用水的可利用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城市用水安全保障。
目前,乌鲁木齐有16个水源地保护区,其中地表水水源地4处:乌拉泊、头屯河、“500”水库、照壁山水库;地下水水源地12 处:柴北、柴西、西山、三屯碑-燕儿窝、八一闸、甘河子、水磨河、新化、石化、八钢、铁路局和达坂城区水源地。(记者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