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营改增”纳税人累计缴税45亿
27.01.2015 12:23
本文来源: 信息网
亚心网讯(首席记者 刘书成 通讯员 于芳)25日,来自自治区财税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我区“营改增”纳税人累计缴纳增值税45亿元。今年,我区力争将“营改增”的范围扩大到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
自2013年8月我区开展“营改增”试点以来,“营改增”已从最初的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扩大到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的改征增值税应纳税额累计47.26亿元,其中去年为45亿元。
目前,全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共4.72万户,这些纳税人试点前由地税部门征收营业税,改革试点后由国税部门征收增值税,“营改增”政策使全区减税17亿元。
按照现行营改增政策规定,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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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1.2015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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