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度自治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和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新人社办发〔2015〕48号
关于举办2015年度自治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和技工学校教师
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所属企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各技工学校:
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列》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管理办法》,决定举办2015年度自治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和技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从2011年起,逐步推行公共科目网络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共享资源,满足专业技术人员个性化培训需要。专业科目培训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安排,统一提供教材。
二、培训方式
采取脱产集中培训方式进行。
三、培训时间
2015年5月12日至5月26日,5月11日报到。
四报到和培训地点
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培训部(乌市南湖东路19号市公安局旁,乘104、105、BRT 5号线市政府站下车;乘309、153、BRT 3号线电信公司站下车)。
五、收费标准
培训收费按照自治区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六、考核与发证
培训期满考核合格者,颁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七、其他事项
(一) 请各地、各部门务必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送自治区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
(二)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报到时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联 系 人:古丽巴哈尔
联系电话:0991—3689899(传真)。
附件:2015年度自治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doc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