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管理者和专家思想碰撞 助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6月28日,自治区粮食局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关于我区2018年小麦收储制度等粮食流通政策改革的意见建议》,会议由自治区粮食局党委书记孙永建同志主持,唐阿塔尔·克里马洪局长、谢斌副局长、刘学明总经济师,各处室负责人和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基于粮食安全视角下的新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研究》课题组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
孙永建书记指出,为进一步理清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思路,放大行政管理和学者研究优势,使改革方向和课题研究有机结合,提高粮食流通改革政策在实际工作中的操作能力,召开此次研讨会议。
刘学明总经济师介绍了《关于我区2018年小麦收储制度等粮食流通政策改革的意见建议》起草依据并对重要内容做了解释说明。一是建议2018年实施自治区临时存储小麦收购政策并提出12项实施建议。二是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提出6项管理措施。三是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围绕5方面内容开展改革工作。四是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提出明确目标任务、规范建设要求、建立动态考核机制、落实保障机制等建议。五是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提出健全保障机制,健全监督检验机构,提升监测监管能力,明确监测任务等4项措施。六是加强军粮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各处室负责人围绕临储政策、收购管理、去库存销售的仓储保管和运输费用、粮食风险基金使用方向、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建设模式、产业发展方向等问题进行讨论发言。
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课题组建议新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采取渐进式放开模式,当前粮食流通核心问题是“三高”,唯一手段是11.15亿元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方式,提出“两调整、两继续、两建设、两加强”的改革建议,即调整0.3元直补政策,调整顺价销售政策,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继续执行最低信息指导价政策,建设粮食主产区,建设粮食产销平衡关系,加强粮食部门职能,加强粮食质量检验功能。
孙永建书记在研讨结束时指出,一是要统一指导思想、改革方向、目标任务。在确保新疆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提出明年阶段性目标任务和总目标,采取渐进式改革方式。二是要坚持“区内平衡,略有结余”的粮食发展战略,健全调控机制,将区外进口作为一种手段进行可行性研究。三是明年尝试阶段性政策改革。在不打击种粮农民积极性,确保粮食安全基础上,加强政策管理体系、质量监督体系、执法体系等配套体系建设,实现“吃得饱”向“吃得好”转变。四是我局和发改委研究院在研讨会议交换意见后同步开展深入研究,尽早形成闭合政策,为自治区政府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提供参考。
政策法规处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