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粮食信息化系统简化操作流程的通知
02.09.2014 18:33
本文来源: 粮食局
新粮办发〔2014〕39号
伊犁州,各地、州、市粮食局,新粮集团,乌北国储库:
为让全区各级粮食部门业务统计人员更好更方便地使用粮食信息化系统报送报表,我局信息中心已协调技术开发单位,对新疆粮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流通统计子系统的购销统计报表流程进行了简化,现通知如下:
一、简化操作流程内容
(一)报表上报流程:取消本单位领导审核环节,统计人员填写报表或汇总后,直接报送上级单位统计人员。
(二)报表退回流程: 本单位统计人员发现报表存在数据错误时,不再回退到下级报送单位领导,而是直接退回到下管一级单位统计人员。
(三)报表任务下发流程:原有流程保持不变,即,统计人员发送至下管一级单位统计人员。
二、需说明事项
(一)纸质报表流程不变。本次简化操作限定在粮食信息化系统的报表流程。纸质报表报送及审核仍按原有规定和流程执行,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在粮食信息化系统内再行填报;严禁统计人员在纸质报表未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同意,擅自在粮食信息化系统直接填报。
(二)即时生效。粮食信息化系统简化操作流程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时通知本单位、下管行政单位及入统企业的统计人员。如在具体操作使用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信息中心联系解决。
联系方式:
1. 电话:0991-2355241,0991-2355240
2. QQ群:新疆粮食信息系统QQ群、购销统计QQ群
2014年7月17日
本文来源: 粮食局
02.09.2014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