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粮协《关于积极开展节粮减损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02.09.2014 18:32
本文来源: 粮食局
新粮协〔2014〕6号
伊犁州,各地、州、市粮食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现将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积极开展节粮减损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中粮协〔2014〕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全区各类粮油加工企业,主食产业化企业,仓储企业要按新粮协〔2014〕4号文件《关于粮油加工业节粮减损的意见》要求,积极做好节粮减损工作。
二、在开展节粮减损工作中,各地要开展创建节粮减损企业和节粮爱粮模范职工活动,力争在五年内创建15至20家节粮减损示范企业。
三、近期各地州市要选择推荐1至2家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并将试点企业名单、申报材料和申报表于8月25日前报新疆粮食行业协会。
联系人:武继礼 党文海
联系电话:0991—2355384 2355395
(转发文件略,详见自治区粮食局网站政策法规栏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行业协会
2014年8月8日
本文来源: 粮食局
02.09.2014 18:32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