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通知下发 组建13类国家级大数据实验室

06.09.2016  07:05

  本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近日下发,明确了相关专项建设的目标、内容和重点,将围绕大数据基础技术和应用技术两个维度,组建13个国家级大数据实验室。

  《通知》明确专项目标,未来2~3年,将建成一批大数据领域创新平台,为大数据领域相关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和服务。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着力点,通过建立和完善大数据领域的技术创新平台,集聚整合创新资源,加强产学研用结合,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并实现产业化,促进大数据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动力支撑。

  《通知》指出,围绕转型内容和重点将组建13个国家级大数据实验室,分别是大数据系统计算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数据系统软件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数据分析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数据协同安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智慧城市设计仿真与可视化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城市精细化管理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医疗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综合交通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社会安全风险感知与防控大数据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和空天地海一体化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