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妆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2018年第1期)》

27.04.2018  18:2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妆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2018年第1期) 

为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化妆品监督抽验。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称“新疆金海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共计8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为问题产品,对8批次问题产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向该公司下发了《国家化妆品安全抽样检验风险隐患告知书》,要求该公司在收到告知书后,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产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产品,召回问题产品,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控制问题化妆品的安全风险,在一个月内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疆金海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娜R菏娜焗油染发霜(酒红色2016—07—27)、海娜R植物原浆丝雅丹焗油染发霜(紫黑色2016—10—10)、金海娜草本焗油染发霜(海岸栗棕2016—10—28)、海娜R丝雅丹染发霜(栗棕色2017—03—27)、海娜R植物原浆丝雅丹焗油染发霜(自然黑2017—03—08)、海娜R植物原浆丝雅丹焗油染发霜(自然黑2016—08—23)、海娜R丝雅丹焗油染发霜(自然黑2017—01—13)、海娜R植物原浆丝雅丹焗油染发霜(自然黑2017—01—09)标签与批件不一致(批次信息详见附件1)。

二、产品控制情况

因上述8批次问题产品生产时间较早,企业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已向各大销售商场、超市下达问题产品召回通知,同时成立排查召回小组对销售问题产品的终端进行排查,目前已召回30盒问题产品并进行了封存销毁,其余产品正在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产生问题的原因是新疆金海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原料进货过程中把关不严,导致检出问题项目标签与批件不符。目前新疆金海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递交了《整改报告》,严格把控原料进货关,对每批次出厂产品进行送检,确保产品质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3日

2018年 第28号问题项染发类化妆品信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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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经济报讯(记者于熙报道)食品药品安全是民生中国新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