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突发环境应急管理制度 不断提高新疆环境应急管理水平

08.05.2015  12:49

              2015年4月25日至30日,环保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和宣传教育中心在环保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举办“2015年环境应急管理岗位培训班”,新疆环保厅派出4名环境应急管理业务骨干参加。

              培训开班仪式上,环保部应急办马建华副主任介绍了全国突发环境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强调了本次培训目的和具体要求。结业仪式上,环保部应急办田为勇主任对新修订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内容的进一步解读灌输,并要求学员们积极探索“以风险防控为核心,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的环境应急管理理论。最后,他还强调了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和任务安排,要求各省高度重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和规章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环境应急管理水平。

  通过本次培训,我们意识到新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与内地发达省(市)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继续努力、克服困难,着力推进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将把新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