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期专职林业植物检疫员制装工作的通知
新林造字〔2016〕368号
伊犁州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自治区直辖县级市林业局:
4月13日,自治区林业厅下发了《关于批准关昕昕等110位同志为自治区第十期专职林业植物检疫员的通知》(新林〔2016〕224号),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专职林业植物检疫员必须持证着装上岗,现计划为新发展的专职检疫员统一制作检疫制服,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装范围
本次制装人员仅限于110名第十期专职林业植物检疫员,不在此范围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服装制作。各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出现隐瞒和顶替现象,一经发现坚决取消服装制作资格,并对所在单位予以通报。
二、制装标准
经研究决定对新制装专职检疫员按统一标准制作服装(每人6270元,明细见附件1)。
三、制装及结算方式
经过政府采购程序,从国家林业局制服定点制作厂家中选择湖南派意特服饰有限公司进行制做。专职检疫员制服费用的70%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其余30%由其所在地州制装工作联系人(名单见附件2)于2016年5月31日前收齐后直接汇入供应商账户,各地州汇款后请传真电汇单(须备注清楚单位名称、开票信息)给厂家,同时将制装人员名单回执(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统一寄供应商,并报自治区林检局备案。厂家确认收款后开始制作服装,凡未按期汇款的逾期概不补制,责任自负。
收款单位:湖南湘绅服饰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株洲支行。
账 号:57010154740000207。
(三)验收方式: 服装制好后,由厂家寄至各地州市,各地州市收货后请将服装发放给检疫员本人试穿验收,对不合体的服装及时与厂家售后部门联系进行修改或更换。服装验收合格后,由各地州市制装工作联系人将验收合格单报送自治区林检局。
四、其他
自治区林检局联系人
张鲁豫 0991—5569232 18299829066
厂家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金星大道1689号,邮编:412200,
联系人:余运孝(经理) 18607410888,13907414840
邮箱: [email protected] ;传真:0731—28334400
附件:1.2016年检疫员制装标准
2.各地州制装工作联系人
3.制装人员名单回执
2016年5月17日
附件1:
2016年检疫员制装标准
名 称
数 量
备 注
冬装
2套
W70%T30%,68/S2*68S/2
春秋装
2套
W70%T30%,100S/2*100S/2
短袖衬衣
2件
C80%T20%,100S/2*100S/2
长袖衬衣
2件
C80%T20%,100S/2*100S/2
夏长裤
2条
W70%T30%,100S2*100S/2
工装
1套
20*20纱长全棉
作训服(薄)
1套
35%棉
作训服(厚)
1套
35%棉
棉大衣
1 件
棉皮鞋
1双
单皮鞋
1双
帽 子
1顶
领 带
2条
皮 带
1条
标 志
1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