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进驻环保厅开展巡视工作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从2015年12月31日起至2016年1月下旬对自治区环保厅进行巡视。12月31日上午,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巡视环保厅动员大会召开,厅党组书记邵峰主持并作动员讲话,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组长井植朴就即将开展的巡视工作作了讲话。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建锁就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
根据自治区党委要求和本轮专项巡视工作职责,巡视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对执行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情况、落实“两个责任”、重点领域违法违纪问题的监督检查。巡视组主要受理举报和反映环保厅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及加强作风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邵峰表示,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到环保厅开展巡视工作,对加强和改进厅系统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厅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员干部要正确认识巡视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要全力支持配合,主动接受监督检查,认真听取和认领巡视组提出的工作意见建议,抓好整改落实。
动员会后,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组长井植朴一行还听取了环保厅党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作专题汇报。
巡视期间,在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驻地(乌市南湖北路89号温州大厦)、环保厅机关(乌市南湖西路215号)、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乌市健康路221号)、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管理局(乌市北京南路774号)、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乌市高新区科学街428号)、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乌市北艺公园街355号)分别设立了“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举报箱”。
干部群众如对环保厅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厅级领导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及加强作风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信访举报联系方式:0991—3333470(传真),移动电话:13095181057,18139606760
邮政专用信箱:乌鲁木齐135号信箱;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