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新歌唱新疆”征集作品
11.04.2015 13:34
本文来源: 市政府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厅召开的“第三届新歌唱新疆新创作歌曲征集动员会”上了解到,此次征集的作品语种包括汉语及各少数民族语言,其中少数民族语种的歌曲要附汉语歌词大意。作品内容以歌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来取得的成就,赞美新疆自然美景和民俗风情为题材,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贴近群众。
本届“新歌唱新疆”由中国音乐家协会、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主办。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徐锐军说,第三届“新歌唱新疆”活动的举办即是时代的需要,展示新疆新形象、宣传新疆的需要,也是自治区成立60年庆典的需要。希望通过该活动,能涌现出一批展现新疆新形象的作品。
本次征集的作品风格与体裁不限,应征作品为2013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歌曲,而在前两届“新歌唱新疆”活动和其他国家级创作比赛中已经获奖的作品,以及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在应征之列。
记者了解到,相同词作者,每人限报三首作品;相同曲作者,每人限报两首作品。无论词曲作者,所报作品必须都是完整歌曲(即不接受歌词应征)。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凡因报送作品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一律由应征者自行负责。
据悉,本次共设立金奖两首、银奖三首、铜奖五首,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优秀作品奖十首,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歌曲合本和CD专辑,并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选用,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此外中国音协专业刊物《歌曲》将开辟专栏,刊登本次活动的获奖作品。
应征者需从中国音协官方网站或新疆音协官方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表格后,连同作品曲谱(一式两份;如有录音小样,欢迎同时报送)寄到中国音协征歌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15层,中国音协“新歌唱新疆”新创作歌曲征集办公室,邮编:100083。
本文来源: 市政府
11.04.2015 13:34
故
事
乌鲁木齐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公示
乌鲁木齐市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8个,批复总面积127992.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