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新歌唱新疆”即日起征集“新歌”

11.04.2015  11:14

人民网乌鲁木齐4月10日电(李俊梅)一曲《我们新疆好地方》在上世纪50年代唱响全国,吸引全国各地的支边青年来到新疆这片热土,开发建设新疆;上世纪九十年代《我走遍许多地方最美的还是我们新疆》,再次打动了国内听众的心,拉动了新疆的旅游业发展;2001年《这里是新疆》一更年轻的旋律,让国内外人看到新疆的活力。

那么,如今,在新疆成立60周年,我们该唱什么样的歌曲才能展现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新疆的巨大变化呢?

4月10日,新疆文化厅召开第三届“新歌唱新疆”歌曲创作动员会,自即日起至7月15日止,面向面向全国(海外华人)专业及业余词、曲作者征集“新歌,并设有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四个奖级,最高可获3万元奖金。

本届“新歌唱新疆”由中国音乐家协会、新疆党委宣传部、新疆文化厅、新疆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主办。征集的作品语种包括汉语及各少数民族语言。作品内容以歌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来取得的成就,赞美新疆自然美景和民俗风情为题材,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贴近群众。

新疆文化厅副厅长徐锐军表示,“新歌唱新疆”活动是新疆近年来倾力打造的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品牌,该活动以音乐文化为载体,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推出了一批深受各族群众喜爱的优秀歌曲。本届大赛将秉承这一宗旨,继续深入挖掘新疆音乐的思想内涵,大力宣传新疆,为新疆的美丽风光、风土人情、人文历史、建设成就、民族团结纵情讴歌,让爱祖国、爱新疆的情愫更加深入人心。力求推出一批新的反映新疆60年巨变、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的优秀歌曲,提升新疆音乐创作水平,努力打造新疆文艺精品,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

本次征集的作品风格与体裁不限,力求新颖、易于传唱,旋律优美,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艺术感染力。而在前两届“新歌唱新疆”活动和其他国家级创作比赛中已经获奖的作品,以及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在应征之列。相同词作者,每人限报三首作品;相同曲作者,每人限报两首作品。无论词曲作者,所报作品必须都是完整歌曲(即不接受歌词应征)。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凡因报送作品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一律由应征者自行负责。

据悉,本次共设立金奖两首、银奖三首、铜奖五首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优秀作品奖十首,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歌曲合本和CD专辑,并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选用,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此外中国音协专业刊物《歌曲》将开辟专栏,刊登本次活动的获奖作品。

参赛者需先从中国音协官方网站或新疆音协官方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下载网址http://www.chnmusic.org、 www.xjma.org.cn ),按要求填写表格后,连同作品曲谱(一式两份;如有录音小样,欢迎同时报送)寄到中国音协征歌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15层、中国音协“新歌唱新疆”新创作歌曲征集办公室;邮编:100083;电话:59759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