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批新疆农药市场监督抽查结果通报
新农办药〔2016〕9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各地、州、市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6〕7号)及《关于开展全区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新农办药〔2016〕35号)要求,2016年6月我厅对北疆部分县市的农药市场进行了农药产品抽检。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农药样品81个,涉及农业部指定定点农药生产企业8家,59个标签合格,20个标签不合格,合格率72.84%,厂家确认为假冒其产品的有21个。不合格标签中存在以下问题:标签登记证过期未续展、扩大使用范围和防治对象、假冒农药登记证、毒性标注不合格、商标标注与登记不符、安全间隔期及注意事项标注不合格、企业联系方式不合格等。(详见附件1、2)
二、处理意见
各地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认真核查,发现有问题的产品要立即停止销售,严肃处理,对监督抽查中标称生产企业确认假冒其名的农药产品,要责令下架并立案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不能以罚代刑。请将监督检查情况于8月20日前报送自治区农药检定所。
联系单位:自治区农药检定所 联系人:隋建中 韩青
联系电话:0991-2868117(传真)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QQ工作群:85398856
附件:1.2016年第一批农药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产品汇总表(标签部分)
2.2016年第一批标称生产企业确认假冒产品信息汇总表
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