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 知
新农机办发〔2016〕5号
关于立即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 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14日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新安办发电(2016)2号)精神,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第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及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形势稳定,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农机作业场所(田间、场院、乡村道路、农牧业生产基地等)、农机销售企业、农机维修网点以及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等场所;各地农机管理部门以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均属检查范围。
二、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全面检查,自治区农机局按抽查、督查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贯彻执行情况。
(二)农业机械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持证、审验情况。
(三)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及落实情况。
(四)农业机械安全运行情况,查处农业机械载人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人货混装、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克服消极厌战思想倾向,切实提高做好春节、全国“两会”及第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关键环节,强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狠抓农机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二)深刻汲取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多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特点,举一反三,加强农机安全管理。要狠抓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以治理和消除重特大农机事故隐患为重点,以坚决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为目标,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加强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值班值守,要严格执行农机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做到人员到位、通讯畅通、责任落实,及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随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并于每天16:30前向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报告值班情况。
请各地务必于3月10日前将农机安全生产检查部署落实情况报送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库尔班·艾比布
联系电话:0991-4338086 18009950929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