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税企共话“营改增”力求实现政策红利最大化
“营改增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改革通过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优化税制结构,直接减轻纳税人负担。”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蔡子婴说,经初步测算,此次营改增将会减少我区地方财政收入,但试点行业总体税负将呈下降态势,这有助于增强我区经济发展韧性和企业运行发展后劲,这也是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来换取持续发展势头的“增”,为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此次座谈会在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增进了征税交流和互信,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纳税人、实现营改增工作顺利收官营造良好氛围。”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关平介绍说,从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情况来看,截至2月末,新疆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72509户,因实施营改增减税61.24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直接减税31.65亿元,减税面积达97%;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间接减税29.59亿元,减负效应凸显,有力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
关平表示,为了做好政策衔接,我们将在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开辟营改增绿色通道,增设服务窗口,分时段分批次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咨询、办税流程指引等工作,尽量减轻纳税人负担;6月份首个申报期将延长10天,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在政策宣传中,将加大面向纳税人的宣传及辅导力度,确保试点纳税人懂政策、会开票、会申报,并持续做好政策效应分析,实现政策红利的最大化。
座谈会上,企业界的代表们积极踊跃发言,对可能产生的如发票开具、纳税服务、政策宣传、业务引导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和解答。
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财务代表崔洁提出,能否汇总缴纳增值税、针对财会人员是否有业务培训等。自治区国税局货劳处处长吴绩敏回应说:“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申请汇总缴纳增值税,后期会组织财会人员进行系统性的乃至一对一的业务培训,以便大家更好地开展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
随后,自治区国、地税相关处室负责人还就电子发票、如何界定新老项目纳税标准,外地经营项目如何界定纳税地点等问题,现场进行了详细解答和交流。
座谈会上,大家畅所欲言,主动建言献策,共同探讨了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所感、所想、所需,加深了对“营改增”改革的认识,形成了共识,统一了思想,达到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