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14个村获“自治区级生态村”称号

01.06.2016  02:11

  近日,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获悉,布尔津县杜来提乡3个村、窝依莫克镇6个村、也格孜托别乡2个村、冲乎尔镇2个村、阔斯特克乡1个村,共计14个村荣获 “自治区级生态村”称号。

  2015年,环保局按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的要求,积极发动乡镇开展生态村的创建申报工作,在申报创建中共14个村在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农户使用卫生厕所普及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清洁能源普及率等指标均达到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要求。

  通过生态示范创建,乡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生态乡镇”“生态村”已成为一张亮丽的生态名片,让当地百姓享受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