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名制为基础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工作
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管理标志着我区就业管理服务工作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改变传统的就业管理服务手段,充分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推动就业工作转型的开端。根据国家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工作的要求,自2013年7月起,新疆大中专毕业生实名就业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正式启用,为摸清毕业生底数,掌握毕业生就业状况,完善毕业生就业政策提供了重要的第一手资料,基本实现了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分级管理服务,初步形成了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工作体制机制。
一是做好实名登记工作,切实摸清底数。全力推动新疆大中专毕业生实名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在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广泛运用,制定实名登记工作规范,实行层级管理,一级一级抓落实。尽可能将未就业毕业生全部都纳入登记范围,并根据工作需要,把普通中专、技校、职高、成人学历的毕业生全部纳入到实名登记范围,全面掌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个人基本情况、求职意向、就业服务。区内高校毕业的新疆籍毕业生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报到登记率不低于90%。通过社区“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做好区外院校毕业的新疆籍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真正建立起本地生源毕业生全口径数据信息库,形成完备的基础台账。
二是做好就业跟踪服务,全方位促进就业。建立跟踪服务工作制度,规范服务内容和标准,把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工作做“细”。结合实际,研究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制度,规范服务工作流程,努力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创新就业服务手段,多渠道提供就业服务,把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工作做“新”。创新服务的手段、方式和方法,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现代化服务平台发布就业信息,畅通信息渠道,让毕业生足不出户即时享受就业服务。建立目标责任制,抓就业服务末端落实,把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工作做“实”。把就业跟踪服务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人,采取“一对一”、“人盯人”方式,盯着抓落实,把服务工作做到位,使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来。各地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打破地域限制,把异地求职的毕业生也纳入当地政策扶持范围,积极提供就业服务。建立“毕业生就业服务首问负责制”,让毕业生在一个服务点就能得到相关就业服务,坚决杜绝出现毕业生求助遇阻的现象。
三是整合更新数据信息,实现就业动态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各级人社部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分管领导的支持,统一就业数据指标,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数据信息的收集汇总工作。人社部门及时做好公务员招考信息、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信息、基层服务项目信息、人事人才代理服务信息、企业招聘信息及政策资金落实等多个信息源的采集工作。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毕业生各有关业务的责任部门,明确毕业生相关数据采集的牵头部门,明确有关业务部门报送数据的职责,真正建立起毕业生就业相关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形成真实有效的“大数据”。狠抓层级管理。继续推进实名信息系统与高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个人“四位一体”的互联互通,架起用人单位、毕业生以及就业服务部门的桥梁和纽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实名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自治区依据实名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信息,按照各地实名登记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85%的指标,来考核评估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并作为自治区年底绩效考核和就业资金拨付的重要参考依据。高度重视数据安全。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认真落实安全保密制度,加强实名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数据信息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