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

22.06.2017  15:04

        记者从刚刚落幕的2017生态文明试验区贵阳国际研讨会上获悉,当前各地正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绿色金融发展迅速。

  2016年,我国出台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伴随而来的是,过去那种绿色金融等同于绿色信贷的状况正逐步发生改变。”兴业银行行长陶以平表示,各类债权、资产证券化、股权以及结构化金融产品将越来越多。

  面对业界普遍担心的风险问题,国内也已逐步建立起相关标准,并正通过推动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为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率先制定“十二个”分行业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标准的同时,建立了环境风险服务平台,该平台可以对政府、企业、第三方环保专家开放使用。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卜永祥透露,今年年底前,我国将研究建立环境污染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统一绿色债权的既定标准;推进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市场建设;还将继续扩大绿色金融国际交流与合作,如推动绿色证券市场的双向开放,研究将符合条件的绿色债券和绿色金融产品优先纳入境内外证券交易所的互联互通机制等。

  除了在金融市场等层面探索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我国也在体制机制方面进一步发力。不久前,国务院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期形成在体制机制上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发展绿色金融既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也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贵州省政府金融办主任李瑶说,贵州将借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东风,以制度创新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制度、组织、市场、产品、服务、政策保障等方面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发展探索与实践。

  在国内创新探索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的同时,业内人士建议我国抓住“一带一路”的机遇,主动对接国际通行做法,推动绿色金融制度体系国际化,以实现“内外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