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09.09.2014  20:43

                今年,我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从1988年至今,共有4000余份文件,清理出规范性文件76件,按照下位法必须符合上位法的原则,结合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和废止的情况,经过审查公告,决定保留46件继续有效,废止30件,占文件总数的39.5%。这次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全面,有利于加强我厅制度建设,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在规范性文件清理过程中,体现如下特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提供组织保障。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需要下大力气进行推动。为此,科技厅成立了以党组副书记、厅长张小雷为组长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就清理工作的范围、原则、步骤和要求进行了周密安排和部署。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 我厅注重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新措施。研究制定了《自治区科技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度》,制作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工作流程图》,使工作更加明确,更加细化。 三是统一协调落实,分阶段推进。 形成了由厅领导牵头,法规处负责,办公室协助的分工格局。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启动阶段。制定了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第二阶段:梳理阶段。结合科技工作实际,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分类清理,形成清理目录。第三阶段:评估审查阶段。征求意见汇总后编制了文件目录,并进行合法性审查。第四阶段:反馈公告阶段。在科技厅网站上发布公告。第五阶段:整理报告阶段。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厅将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止,逐步建立完善清理工作机制,使清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政策法规处  韩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