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福海县男子报考驾校被“遗忘”消协助维权

18.11.2014  15:23

    天山网讯(通讯员张倩报道)近日,新疆福海县工商局接到消费者张先生投诉,他于2013年11月在福海县某驾校进行了驾驶执照报名,但一年过去了,该驾校仅在2014年4月通知了其科目一的考试时间,之后再未通知其练车及考试事宜。张先生本人一直在外地工作,希望可以快点通过考试领取驾照,所以数次致电该驾校要求学车,都被驾校以考试人员较少、人员较为集中再通知练车等理由拒绝。张先生觉得驾校此种行为不合理,随即拨打了12315热线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福海县工商局调解人员立即前往该驾校了解情况。驾校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张先生报考的是B照,报名人数较少,相应的考试次数也较少,驾校通常会在科目考试前一周通知学员练车,并且在学员报名时就对这种情况进行了告知,所以觉得自己无需另外安排张先生练车。针对驾校此种说法,调解人员进行了说服教育:学员报名费中含有学车费,对于消费者学车练车的合理诉求,驾校不能拒绝、搪塞,损害消费者权益。

    经过教育,该驾校对通知学车遗漏了张先生以及数次拒绝张先生要求练车的合理要求的行为表示道歉,并承诺会尽快安排其学车,张先生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