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超六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民族医药

25.09.2014  11:02

  截至2013年年底,全疆67.2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8.61%的乡镇医院、33.42%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29.42%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民族医药。9月24日,记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获悉这一消息。

  截至目前,新疆县级以上政府举办中医民族医院77所,较2009年增加了8所。维吾尔药2个品种首批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从2008年至2013年,国家累计投入7.11亿元,自治区配套4.78亿元用于中医民族医院建设以及开发等方面。(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