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办文化构建公共文化新格局
1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意见》强调,公共文化建设要“引入市场机制,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增强发展活力”。群众的需求和政策的支持,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当下,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社会力量犹如刚露角的小荷,为各地的公共文化空间增添了一抹亮色,为各地的公共文化活动注入了一缕生机。同时,跟所有新生事物一样,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也遇到了成长的烦恼,面临着需要解决的问题。
地处成都市青羊区西郊的中坝社区,居住着4000多位“新市民”,他们大多是近些年随着城市化进程而进城的农民。如何让这些“新市民”在物质上实现城市化的同时,进一步实现精神的城市化,一直考验着当地的管理者。
七八年前,当地文化部门曾实施“妇女文化提升计划”,试图以家庭妇女文化素质的提升来带动整个家庭的精神城市化,但由于种种原因,效果并不明显。
当地文化部门正有些沮丧时,2014年3月,一个名为“妈妈家”的“民非”组织在当地成立。“妈妈家”以“启民智、树新风”为目的,希望通过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和组织社区活动,培养社区居民感恩向上的生命观、家庭和谐的家风以及邻里包容互助的精神。
该组织的理念与当地政府多年的愿望不谋而合。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妈妈家”的第一个社区项目落地中坝社区。
在中坝社区“妈妈家”活动中心,可以看到,有的妇女在学习刺绣,有的在学习编织,还有的在彼此切磋厨艺。
“活动远不止你看到的这些。”中坝社区“妈妈家”项目负责人舒畅介绍,这里还有儿童早教、青少年社区素质课堂、老年保健养生课堂、家庭读书会、周末亲子厨房等常规活动,每个月组织邻里开心换房、邻里爱心帮、邻里才艺大展示等各种社区活动。
社区居民吴素霞自“妈妈家”成立就经常前来参加活动,现在“她的羌绣水平已经能当师傅了”。目前,“妈妈家”的服务范围已经超越了中坝一个社区,服务的市民达到2万人之多。
“政府给‘妈妈家’免费提供活动场所,代缴水、电、网等费用,并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向‘妈妈家’支付一定的费用。”青羊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杨喆话锋一转:“关键不在于政府花钱的多少,而在于通过将社会力量引入公共文化建设,办成了政府一直以来想办而办不成或办不好的事情。”
“社会力量像乡村公共文化建设中的毛细血管,帮助政府把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了乡村的最后一公里”
国家为解决农民看书难问题,近些年投入巨资在全国农村兴建了60多万个农家书屋,基本实现了全覆盖。然而,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农家书屋的利用率并不高。
成都市大邑县文广新局副局长陈奇以该县200多个村的农家书屋为例介绍说,这些农家书屋有的建在村干部家里,有的建在村委会,没有一个是专人管理的,非常不方便村民借阅。有的农家书屋建成后,甚至把门一锁了事。现实中,“很多农家书屋里的书都躺在那里睡觉”。
成都市“3+2读书荟”的介入,一下子让大邑县的农家书屋热闹起来,也唤醒了沉睡的图书资源。
总部设在大邑县杨古镇的“3+2读书荟”,是一个民间公益阅读推广机构和知识分享平台,它以“互助式公益”和“书馆+志愿者+读书荟”的模式,积极推动乡村阅读活动。
“3+2读书荟”,目前自办7家书馆,托管2家农家书屋。托管农家书屋后,“3+2读书荟”首先为每个农家书屋配备了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保证农家书屋的大门随时为村民开放。
“此外,我们还努力推进农家书屋的规范化,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据“3+2读书荟”负责人李佳介绍,他们接管农家书屋后,为每一册图书都分门别类进行了编号,以方便村民借阅。他们还让各农家书屋和书馆之间的图书流动起来,彼此实现了图书资源共享。为了普及知识、指导村民的阅读活动,他们定期在各农家书屋举办知识讲座和各种读书会。“3+2读书荟”,像一条鲶鱼,把大邑县的乡村阅读环境,一下子搅动了起来。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3+2读书荟”自办的各种书馆,跟农家书屋和乡镇文化站一样,完全向社会免费开放,而且设施更齐全,阅读环境更好,这在农家书屋和乡镇文化站之外,进一步增加了乡村图书资源的供给。
“‘3+2读书荟’这些社会力量,就像乡村公共文化建设中的毛细血管,帮助政府把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了乡村的最后一公里。”陈奇说。
“跟所有新生事物一样,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也遇到了成长的烦恼,面临着需要解决的问题”
跟所有新生事物一样,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也遇到了成长的烦恼,面临着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成都市文化局社文处处长王健看来,当下最直接的问题就是政府职能和一些政府官员的观念尚未转变过来。
“让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政府必须先转变职能,由办文化变管文化,实现管办分离。只有政府从具体办文化的领域中退出来,社会力量才有可能走进去。”王健说。
与此同时,整个社会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实质仍认识不够。“公共文化为大家,公共文化大家办”应该是公共文化建设的标准范式。因此,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不应仅是政府和社会组织,还应包括每一个人。不管是“妈妈家”,还是“3+2读书荟”,基本都是政府投入硬件,社会组织负责运营,而广大志愿者和居(村)民才是各项活动的主体。如果没有个体的参与和支持,任何公共文化活动都是不可持续的。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还面临着一些技术性障碍。比如,“妈妈家”负责人舒畅就反映,作为公益性社会组织,他们每年仍然要交不少的税,这使得他们本不宽裕的经费更显得捉襟见肘。此外,按照现行政策,企业投入公共文化建设的资金并不能抵税,因此很多企业宁愿把钱投给各种基金会,也不愿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只因投给基金会能够抵税。
此外,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途径相对单一,目前主要通过向政府出售服务来实现。正如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1月21日所言,下一步要努力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的实现路径。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我国“将逐步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格局”。(韩业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