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穆铁礼甫•哈斯木在自治区夏粮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我区夏粮收购形势,明确收购政策,安排部署收购工作。近年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有效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我区粮食生产已实现8连增,粮食收购量再创新高。各地要继续坚持“区内平衡、略有结余”的粮食工作方针不动摇,贯彻执行好自治区粮食购销政策,确保全区粮食安全,维护种粮农民利益。
今年,夏粮有望继续丰收,预计2016年度,全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小麦数量接近400万吨,再创历史新高。同时,受粮食市场消费需求不旺和粮食价格持续低迷影响,我区粮食收储压力逐年增加,全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仓容缺口较大,仓容紧张的矛盾更加突出。刚才,发改委、财政厅、粮食局、农发行新疆分行、中储粮新疆分公司的负责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再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执行好粮食收购政策。今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实施小麦敞开收购、敞开直补政策,自2016年新粮上市起,全区白小麦(三等、下同)、红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信息参考价格为每公斤2.36元,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相邻等级差为每公斤0.04元。继续执行按种粮农户交售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小麦给予每公斤0.30元的财政直补政策。按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40%、中储粮新疆分公司60%的比例,下达30亿公斤小麦收购指导性计划。自治区夏粮收购政策已经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自治区下达的小麦收购指导性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收购库点,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提前与种粮农户逐户签订《直补粮食收购订单》,合理划定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小麦收购片区,明确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中储粮各直属库的收购责任。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做到公开透明、以质论价,严禁压级压价克扣粮农,也不得抬级抬价扰乱市场秩序。严把粮食入库质量关,严禁直接收购“毛粮”,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二是要全力以赴做好收购工作。粮食收购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农民关心、社会关注。面对严峻复杂的收储形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未雨绸缪、及早部署,想方设法化解收储难题,尽全力避免发生农民“卖粮难”。要抓紧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千方百计扩大收储能力。要抓好国家临时存储小麦跨省移库和区内集并工作,最大限度缓解主产区小麦收储压力。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继续发挥好主渠道作用,坚持顺价销售,确保粮食市场平稳运行和价格基本稳定;主动与区内外粮食加工龙头企业联系,加大粮食销售力度,多渠道消化粮食库存;在留足市场所需商品粮后,要尽量多收购国家临储粮。中储粮新疆分公司各直属库要创造条件帮助受委托的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做好临储粮收购工作。
三是要落实好粮食收购资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补贴到户原则,坚持户交户结,严格粮食直补资金的审核兑付管理。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及时摸清辖区小麦生产流通情况,准确预测收购总量和布局,提前报送资金需求计划。各级粮食、财政、农发行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早落实小麦收购贷款和财政直补资金,把“一手粮、一手钱、不打白条”作为铁的纪律,贯彻好,落实好。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规范兑付程序,不得随意放宽兑付条件。在收购旺季,要在粮食收购站(库)内设立“粮食直补资金审核兑付窗口”,现场审核办理资金兑付手续,确保售粮农户及时足额领取直补资金。
四是要提高收购服务水平。各地要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把保护农民利益放在首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继续坚持收购政策公示制度,在各收购站点张榜公布粮食收购政策、收购价格、质量标准和服务公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切实增强为农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服务方式,增加收粮机械,减轻售粮农民劳动强度,主动延长收购时间,努力做到随到随收,让农民卖“明白粮”、交“舒心粮”。
五是要强化收购市场监管。各级发展改革委、财政、粮食、工商、质监和中储粮新疆分公司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切实加强对夏粮收购的市场监管,从严查处压级压价、拒收限收、扰乱市场、坑农害农、跨片区收购和不执行小麦顺价销售原则、变相涨价等行为。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直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抽查和核对补贴情况,严厉打击虚报农户售粮数量,通过“转圈粮”套取财政补贴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抓好粮食收购、保障粮食安全放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认真落实粮食安全专员、州(市)长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靠前指挥,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夏粮收购政策,切实维护好广大种粮农民利益。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履行好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职能,切实加强对夏粮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要高度重视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防范于未然。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确定的粮食直补标准和政策要求,及时兑付粮食直补资金。农发行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售粮农民及时足额领取粮款。中储粮新疆分公司要充分发挥中央企业作用,切实用好国家临时存储小麦收购政策,力争多收粮、多储粮。发改、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确保粮食收购工作正常进行。
同志们,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切实把自治区夏粮收购政策执行好,把全区粮食安全责任落实好,把农民切身利益维护好,确保粮食收购工作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