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新疆移交第十五批转办件
27.08.2017 13:13
本文来源: 人民网
8月25日22时许,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移交第十五批113件转办件。其中,自治区99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4件。
截至26日0时许,交办自治区的99件转办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各地州市办理。
本批移交自治区的99件转办件,从区域划分上来看,乌鲁木齐市65件,占到总数的66.7%;昌吉回族自治州12件,占总数的13.1%;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5件,占到总数的5.1%。另外,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4件,哈密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喀什地区各3件,塔城地区2件,吐鲁番市1件。
记者了解到,本批转办件里还有1件反映乌鲁木齐市飞翔雁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批建不符、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处置危废等行为的问题,涉及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塔城地区、昌吉州和阿克苏地区5地州市跨行政区域共同办理。
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噪声类最多,占涉及环境问题总数的24.1%;其次是固废,占到总数的21.1%。另外,大气、扬尘、油烟、水、其他、生态污染问题,分别占15.8%、15.0%、9.8%、6.0%、5.3%和3.0%。
截至8月26日零时许,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累计向新疆移交转办件十五批共1047件,其中自治区860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78件,兵地共同办理9件。
据了解,截至8月25日,各地州市累计上报办结转办件273件,责令整改企业216家、行政处罚85家,处罚金额合计1032.9529万元;行政拘留5人,约谈35人,问责161人。其他转办件正在办理中。(王亚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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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8.2017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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