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仲江兵等3位同志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1.04.2016  17:3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6〕66号

 

关于认定仲江兵等3位同志相应专业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经信委人事处,自治区教育厅组干处: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特殊人才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85号)精神,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特殊人才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66号)要求,以及相关系列职称管理部门专家评议意见,经审核,同意认定仲江兵等3位同志自2016年4月15日起,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016年4月18日

附件

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自治区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阿勒泰地区

林科院:仲江兵

二、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高级服装设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自治区经信委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程应奋

三、自治区教师系列高校教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艺术学院:古丽米娜·买买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