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各国政府开给企业的“天价罚单”

11.02.2015  11:50

   新疆日报网讯         2015年2月10日,发改委宣布对高通处以人民币60.88亿元罚款,并为智能手机厂商授权使用其技术设定了费率,从而终结了令高通在中国市场上的增长受到威胁的调查。此次处罚也成为迄今中国反垄断最大一笔罚款。高通随后发表声明称,发改委判决该公司违反了中国反垄断法,并表示该公司并未对此判决提出异议。声明称,高通被处以人民币60.88亿元(约合9.75亿美元)罚款。另外,发改委还为中国手机厂商使用高通芯片设计的版税费用设定了条款。

  快播涉嫌多次严重盗版被开出2.6亿元罚单

  2014年6月26日,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向快播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开出2.6亿元罚单,创下国内互联网行政处罚之最。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今年3月接到腾讯投诉,经调查确定,快播公司未经许可,通过网络传播腾讯已拥有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北京爱情故事》等24部影视作品,非法经营额8671.6万元,涉嫌多次严重盗版。

  长庆油田被裁定缴纳水土流失补偿费7.4亿以及1.1亿元的罚款

  2013年10月10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法院向中石油长庆油田送达了《执行裁定书》,要求长庆油田缴纳2009年7月至2012年3月期间在陕西榆林境内开采石油、天然气水土流失补偿费7.4亿元,以及1.1亿元的罚款,并且冻结了长庆油田23个银行账户。此前,榆林市水土保持监督总站曾多次要求长庆油田缴纳水土流失补偿费,围绕这笔费用,两方已在法庭相见多次。按照陕西省相关规定,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企业水土流失补偿费计征标准为原油每吨30元,天然气每立方米0.008元。而长庆油田一直认为陕西方面的征收标准过高,拒绝缴纳相关费用。此后的公开信息中,并未透露中石油是否缴纳这笔费用。但在中石油2013年报中,提及罚没金额达为9.48亿,但未详细披露究竟是因何支出,媒体分析,可能是与该公司的长庆油田欠缴水土流失补偿费有关。

  光大证券乌龙事件被罚款5.23亿

  2013年8月16日,上证指数出现诡异暴涨,最高涨幅5.62%,指数最高报2198.85点。沪深300成分股中,总共71只股票瞬间触及涨停,且全部集中在上海交易所市场。此次乌龙事件共涉及150多只股票,损失约为1.94亿元。由于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对证券期货市场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给公众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造成了较大损失,中国证监会对光大证券和相关责任人员做出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市场禁入等决定,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8700余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罚款金额总计5.23亿元。

  合生元等六家乳粉生产企业被罚6.7亿元

  2013年8月7日,国家发改委开出反垄断调查天价罚单:合生元等六家乳粉生产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限制竞争行为共被罚约6.7亿元。证据材料显示,涉案企业均对下游经营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转售价格维持,存在固定转售商品的价格或限定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行为。其中,对于违法行为严重、不积极主动整改的合生元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6%的罚款,计1.629亿元;对于不能主动配合但是能够积极整合的美赞臣处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计2.0376亿元;这也是6家被罚企业中金额最大的一家罚单。多美滋、雅培、富仕兰恒天然被上一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

  韩国三星等六家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被罚总金额达3.5亿

  2013年1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因在2001年至2006年之间,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企业召开多次“晶体会议”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损害了其他彩电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上述6家企业被处以包括责令退还、没收和罚款总金额3.53亿元。

  贵州茅台、五粮液被罚合计4.49亿

  2012年12月,贵州茅台为维护终端价格和品牌形象,对旗下经销商发出“最低限价令”,要求经销商们不得擅自降价,另外一家酒业老大五粮液也不甘示弱,对12家降价或窜货的经销商进行通报处罚,引来价格部门的调查。2013年2月19日,茅台和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行为被国家发改委合计罚款4.49亿元人民币。其中,茅台被罚2.47亿,五粮液则将收到2.02亿的罚单。据了解,上述罚款金额占两家酒企2012年销售额的1%。

  飞利浦等六家公司被罚人民币121.5亿元

  2012年11月,欧盟委员会作出判决,称松下、菲利普、LG、东芝、三星SDI以及法国公司Technicolo六家公司涉嫌嫌操纵电视和电脑显示器阴极射线管的价格垄断行为成立,并对此六家公司处以14.7亿美元罚款,其中松下被罚2.52亿欧元。对此松下表示将会向欧盟委员会进行上诉。

  微软被罚74.31亿元

  2012年6月,欧盟法院维持了由欧洲委员会竞争监管机构对微软发起的反垄断巨额罚款判决,罚款金额为11亿美元,折合74.31亿元。

  全球共11家航空公司被罚66.1亿元

  2010年11月,欧盟委员会对包括英国航空公司、法荷航集团、加拿大航空公司、日本航空公司、新加坡航空公司在内全球11家航空公司处以7.99亿欧元(66.1亿元)罚款,以惩罚它们在货运业务领域结成非法卡特尔,操控燃油附加费等垄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