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州、市环境监察机构重视并及时处理有关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信访工作

09.03.2016  13:27

  2016年3月4日,受环保部委托,自治区环保厅监测监察处、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联合伊犁州环保局、伊宁市环保局对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污水处理单元、气化单元、电力单元、中控系统等进行了现场查勘,调查结果为:该公司尚未投料进行试运行,无外排水产生,不存在水环境污染问题。

  为发挥民间环保组织的作用,此次调查,伊犁州环保局特邀请伊犁州蓝天环保志愿者协会会员参与,通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良好的全社会监督机制,推动伊犁环保工作更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