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环境监察大队深入学习贯彻新环保法

21.10.2014  22:02
  
  为深刻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内容及其精神实质,并正确执行新环保法中的新规定,2014年10月20日乌苏市环境监察大队集中学习了新环保法全文,围绕 “加大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企业排污按日罚款不封顶”,“在金融、信贷、证券等方面增加污染违法成本,增加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进行了学习。

  在此次培训中,全体队员认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环保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赋予了环保部门更重大的责任。全体队员们通过学习,不仅增强了全体队员的环保意识、法治理念、执法水平,也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领会了新法的新规定和新制度,为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的实施做好知识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