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林业厅2015年村级惠民生项目任务分解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林计字〔2015〕478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
根据自治区“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厅承担自治区2015年村级惠民生项目共计206个,涉及12个地(州、市)、45个区(县)、109个乡(镇)、206个村(队)。为了切实做好村级惠民生项目建设工作,厅党委安排,由厅“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厅计资处协助、厅属6个事业室(站)联合组成林业厅2015年村级惠民生项目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地州市2015年村级惠民生项目的实施,并由项目所在地(州、市)林业局组成村级惠民项目工作组。为此,我们制定了《自治区林业厅2015年村级惠民生项目任务分解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林业厅2015年村级惠民生项目工作小组
(一)组织构成
牵头部门:林业厅“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助部门:计资处
工作小组成员:林业重点工程稽查总站、林业重点工程质量管理总站、花卉业管理中心、林业技术推广总站、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宣传信息中心。
(二)职责分工
1 、 牵头、协助部门
(1)负责贯彻落实自治区“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自治区2015年村级惠民生项目的有关决策部署。
(2)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自治区2015年村级惠民生项目的各项工作,组织研究和筹划阶段性工作重点,抓好组织实施和工作总结。
(3)了解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具体对策及措施。
(4)做好自治区2015年村级惠民生项目建设总体协调工作,并协助各成员单位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工作保障和服务。
(5)牵头落实206个村级惠民生项目计划编报、资金下达及项目的核实工作;严格按计划督查项目建设情况,加强资金监管,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
责任人:木热合买提·尤努斯 彭艳
2 、工作小组成员
(1)负责所分配地(州、市)村级惠民生项目的管理工作,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宣传引导等工作。
(2)及时与相关地(州、市)联系,根据核实的项目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各项目的任务目标、工作进度、责任领导、承办单位等,确保职责到位、责任到人、措施有力。
(3)协调相关地(州、市),及时督促将任务落实到村,做好资金到位、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项目后评价和资金监管等工作,并对所分配相关地(州、市)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项目检查验收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将总结报告报送计资处。
责任人:李晓明、刘克新、肖新华、冯晓峰、马军
3 、林业宣传信息中心
(1)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施自治区2015年村级惠民生项目以来所发生的巨大变化。
(2)收集、归纳、整理各成员单位信息,编发简报、专报和专题报告,宣传自治区2015年村级惠民生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做好我厅承担的自治区2015年村级惠民生项目建设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让群众看到、听到、感受到自治区2015年村级惠民生项目建设的成效。
(3)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支持和监督自治区2015年村级惠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提升群众的参与度。
(4)加强与自治区“访惠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及时上报信息稿件,提高稿件的采用率,扩大宣传影响。
责任人:蔡立新 米世锐
(三)具体分工
1、 林业重点工程质量管理总站: 负责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吐鲁番市、哈密地区共8个县,19个村的惠民生项目管理工作。
2、 林业重点工程稽查总站: 负责伊犁、博州共6个县,11个村的惠民生项目管理工作。
3、 林业技术推广总站 :负责巴州、和田地区12县,50个村的惠民生项目管理工作。
4、 自治区绿化委员办公室 :负责喀什、阿克苏地区11个县,91个村的惠民生项目管理工作。
5、 花卉业管理中心 :负责塔城、阿勒泰地区8个县35个村的惠民生项目管理工作。
二、地(州、市)2015年村级惠民生项目工作组
(一)成员组成
承担村级惠民生项目的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吐鲁番市、哈密地区、伊犁州、博州、巴州、和田地区、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林业局各自成立村级惠民生项目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各地(州、市)项目村所在县(市)林业局组成。
(二)职责分工
1、做好项目前期对接工作。村级惠民生项目所在县(市)林业局,要主动配合访惠聚工作组开展项目工作,组织召开项目协调会和方案讨论会,按照下达的2015年自治区村级惠民生项目建设任务审定前期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用途,建档立册,确保实施方案符合实际,各项措施有较强的操作性。项目管理中要强化法人负责制、监理制、合同制等制度的落实,确保工程质量。
2、配合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各工作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全力推动项目按计划尽早开工。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程序、要求开展工作,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坚决制止项目资金挪用挤占现象。要与项目所在村(队)组织动员党员群众参与项目实施,积极投工投劳,放大项目效益。
3、及时跟进反馈项目建设情况。各县市区林业局要及时将任务落实到村,做好资金到位、项目建设、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和资金监管、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各工作组要适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向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反馈,提出改进纠正建议。
4、加大项目成效宣传力度。要确保项目建成后有实效、管长久,真正惠及到广大农民群众。积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宣传惠民生项目取得的成效和群众受益情况,每月底向林业宣传信息中心报送惠民项目简报,让群众看到、听到、感受到自治区2015年村级惠民生项目建设的成效。
5、认真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项目竣工后,县(市)林业局要好项目验收工作,地(州、市)林业局组织全面复查,复查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数的50%,自治区林业厅将在地(州、市)林业局全面复查的基础上重点抽查。
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1.5月5日,下达通知要求各地州市林业主管部门在5月20日前对206个村级惠民生工程项目进行核实确认,并编制实施方案。( 由林业厅“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计资处负责完成 )
2.5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自治区预算内资金5000万元下达工作,涉及5个地州,104个惠民生项目。( 由计资处负责完成 )
3.7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自治区预算内资金4990万元下达工作,涉及 7个地州,102个惠民生项目。( 由计资处负责完成 )
4.8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督促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州加快项目建设。( 由厅惠民生项目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按任务分解负责,各地(州、市)惠民生工作组配合完成 )
5.9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项目的阶段性检查报告,督促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州加快项目建设。( 由厅惠民生项目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按任务分解负责,各地(州、市)惠民生工作组配合完成 )
6.10月30日前,完成剩余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各地州市林业局负责将惠民生项目总结报告报送林业厅。( 由厅惠民生项目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按任务分解负责,各地(州、市)惠民生工作组配合完成 )
7.11月20日前,完成林业厅2015年村级惠民生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