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关于改进加强自治区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新财教〔2016〕14号)和《深化自治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新科计字〔2017〕9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推荐单位、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天山创新团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组织申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推荐单位为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地、州、市科技局,已授予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归口管理权限的高校、科研院所、园区。
(三)申报单位为在新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同一团队只能通过一个途径推荐,不得重复推荐。
(四)团队负责人为申报单位职工或全职聘用人员。非申报单位职工或全职聘用人员的核心成员应签订用人合同或单位合作协议(期限覆盖项目执行期),除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外,还应明确成果使用、处置及收益分配内容。团队负责人为国家和自治区重大人才计划(工程)引进人员的,须达到相应人才项目规定的最低合同年限。
(五)为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好的效果,团队依托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支持条件,团队应由具有相对优势专业人员构成。
二、支持方向
(一)科研领域:农业、能源、资源、材料、信息、先进制造、生态环境、公共安全、人口与健康等。
(二)目标任务
1.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集中突破影响大、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产品和重大工程(项目)。
2.围绕引领、支撑自治区优势特色、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全链条技术开发和示范应用。
3.围绕科技前沿和发展战略,开展基础性、探索性、创新性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www.xjkjt.gov.cn)“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报。申报书填写应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后提交,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立项的依据。原则上,申报受理后,团队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及依托机构不再变更。
2.申报、推荐在同一平台上在线完成,推荐单位对推荐团队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申报单位提交推荐单位审核后统一提交至自治区科技厅审核,不受理个人申报。推荐单位应于网上提交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推荐公文及申报书(一式2份)报项目管理部门。
四、申报时间
在线填报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17:00~2017年12月29日17:00。推荐单位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 4日17:00。
五、联系方式
管理部门: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吴红梅 0991-3833864
材料报送地址:乌鲁木齐市科学一街353号新疆科技人才开发中心业务一室。
附件:《“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自治区科技厅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