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误读:托尔斯泰在中国的命运
托尔斯泰(油画)
因国家博物馆的“列夫·托尔斯泰与他的时代”展,这位禁书作家再度引起国人关注。
过去一百年,列夫·托尔斯泰在中国从没冷落过,却也从没被正确解读过——他是思想家、伟大的人道主义者、俄罗斯的良心、不朽的人,偏偏不是小说家。
“现在俄罗斯适合正直人的唯一地方就是监狱”“人生不是一种享乐,而是一桩十分沉重的工作”“所有幸福的家庭都一样,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样的话,人人耳熟能详,可多少人真正啃完了他的三大代表作?《复活》、《安娜·卡列尼娜》、《战争与和平》。
列夫·托尔斯泰在中国的接受史,其实就是一部误读史,一次次功利性地开发,让我们一次次与小说之美擦肩而过。
1900年,上海广学会出版《俄国政俗通考》,首次推荐了“刘都斯笃依”(即列夫·托尔斯泰):“时年23岁。投笔从戎,入卡利米亚(即克里米亚)军营效力。1856年,战争方止,离营返里,以著作自娱。生平得意之书,为《战和纪略》(即《战争与和平》)一编,备载1812年间拿破仑伐俄之事。俄人传诵之,纸为之贵。”
1906年,托尔斯泰作品有了中文版,即《托氏宗教小说》,由6个文学价值不高的短篇组成,出版理由是“中国小说,怪诞荒唐,荡人心志”,而“泰西小说,或咏言,或寄意,可以蒙开学,瀹民智……虽曰小说,实是大道也”。
当时西学东渐正在潮头,国人不明取舍,拣选只看名头,托尔斯泰因此被夹带而来,赫然成了启蒙家。李大钊的《介绍哲人托尔斯泰》、王国维的《托尔斯泰之近世科学评》、天贶的《宗教改革伟人托尔斯泰之与马丁路德》、蒋梦麟的《托尔斯泰人生观》,均脱离具体文本,抽象地去谈托尔斯泰的“思想”。
中国第一次“托尔斯泰热”在“五四”前后,此时他长篇小说还没译成中文,除了“思想”,人们无从下嘴。那一代文人更喜欢匕首与投枪,既然靠短篇小说与杂文也能赢得知名度,也能兑现出现实利益,那么,谁还肯去操练高风险的鸿篇巨制?
短,则空间狭窄,只有把问题简单化,变成黑与白、正与邪的二元对立,才有审美快感。于是,陈独秀赞托尔斯泰“尊人道,恶强权”,郭沫若称其为向旧秩序挑战的“真正的匪徒”,鲁迅则说“不单是破坏,而且是扫除,是大呼猛进,将碍脚的旧轨道……一扫而空”。就这样,托尔斯泰穿上了“二十世纪的革命家”“社会主义之实行家”的马甲。
百余年来,国人看西方,往往是只读了只言片语,便将胸中块垒寄托于兹,貌似在学习,其实在撒娇,无非是给自己被压抑的理想找个权威注释而已,所以钱钟书先生说“外国一切好东西,到中国没有不走样的”,托尔斯泰亦不例外。
1928年,托尔斯泰一百周年诞辰,再度被国人热炒,而此时他的代表作(长篇小说)相继译成中文,革命家们失望地发现,它们远没有想象中的“战斗性”,而列宁曾批评托尔斯泰是“一个颓唐的、歇斯底里的可怜虫”,此时已被中国作家们知晓,所以冯乃超怒斥托尔斯泰是“卑污的说教人”,茅盾、周立波、鲁迅等也开始“客观”地看问题,一面承认托尔斯泰的“写作才华”,一面又批评其“不抵抗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