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15年百万肉羊肉牛生产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15年百万肉羊肉牛生产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农牧局: 附件:乌鲁木齐市2015年百万肉羊肉牛生产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015年4月23日 附件: 乌鲁木齐市2015年百万肉羊肉牛生产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党办发〔2013〕84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市政府2015年项目投资预算及各区(县)2015年百万肉羊肉牛生产建设项目计划,特制订我市2015年百万肉羊肉牛生产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采取政府扶持、养殖合作社(场)投资为主,按照布局科学化、养殖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优质化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市设施畜牧业发展,切实提高我市肉羊肉牛生产能力,有效保障城市供给。 二、目标任务 2015年百万肉羊肉牛生产体系建设项目总体任务是:市财政投入资金2000万元,新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50个,形成新增养殖出栏30万只羊单位的生产能力。 三、主要建设内容 (二)新建标准化养殖小区(场)主要内容和要求: 1、建设标准化圈舍、青贮窖、草料库、运动场、办公室、防疫消毒室、水、电、路以及粪污处理、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建设。 2、要达到动物防疫条件要求。 3、要达到环境评价要求。 (三)新建标准化养殖小区(场)补助标准: 1、新建羊舍、牛舍1000平米米以上,年存栏适龄能繁母羊600只以上的繁育场或年出栏育肥肉羊2000只(或出栏育肥肉牛4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补贴标准为20万元。 3、新建羊舍、牛舍2000平方米以上,年存栏适龄能繁母羊1200只以上的繁育场或年出栏育肥肉羊4000只(或出栏育肥肉牛8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补贴标准为40万元。 以上养殖场(小区)同时要配备相适应的饲草料库(棚)、青贮窖、运动场、办公室、防疫消毒室、水、电、路以及粪污处理、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等设施。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前期工作(2015年3月15日—4月30前)。安排区(县)上报2015年百万肉羊生产项目建设计划。根据市财政项目投资计划,编制报批2015年乌市百万肉羊、肉牛生产项目实施方案。下达2015年扶持百万肉羊肉牛生产建设任务,确定新建标准化养殖小区(场)项目承担单位。督导各项目建设单位编制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建设实施方案。完成养殖小区(场)项目集中评审工作。 (二)项目建设工作(2015年5月1日—10月31日)。组织开展新建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工程建设工作,加强日常督导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建设要求,开展标准化圈舍建设,完善防疫、饲草料储备加工等配套设施建设。根据各项目单位开工建设情况,6月底先期下拨50%补助资金。 (三)项目验收工作(2015年11月)。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根据各项目单位完成任务情况,兑现剩余补助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农牧局会同市财政局、发改委加强项目建设督导检查工作,指导督查各区(县)开展百万肉羊生产体系建设工作。各区(县)成立相应机构,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从工作部署、组织保障和政策措施上给予全力推动,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环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以及养殖场备案登记工作,并建立肉项目考核激励机制,落实肉羊项目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对推进肉羊产业发展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让广大农牧民群众了解各级政府的扶持政策,对在肉羊产业发展中形成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典型引路,调动广大农牧民群众发展肉羊生产的积极性。 (二)加大资金投入,增强发展后劲。市财政2015年投入百万肉羊肉牛生产体系建设资金2000万元,采取“政府补助、单位投资为主、先建后补”的方式,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入肉羊肉牛产业建设。在养殖小区(场)建设中,各区(县)、各部门要给予规划、土地、环评等方面的支持,确保养殖用地供应。各区(县)要加大对肉羊肉牛生产发展的投入,在市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投入一定配套资金,聚力促进肉羊肉牛产业发展。各区、县要协调金融行业做好养殖合作社、养殖场和养殖大户的贷款工作。 (三)强化技术指导,加大科技支撑。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组建肉羊肉牛产业发展技术服务团队,加强畜牧技术推广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大良种繁育、杂交利用、人工授精、饲草料调制、饲养管理等技术推广。在新品种引进、肉羊繁育技术、饲草料种植加工技术、育肥饲养管理技术、养殖实用技术推广上给予全方位指导。区县畜牧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环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以及养殖场备案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推行“标准化设计、规范化建设、制度化管理、精准化养殖、科学化防疫、无害化处理”的六化标准,实现数量和质量的同步提升,达到提质增效的目的。 (四)加强项目督导工作,严格落实绩效考评制度。严格项目审查审批工作,确保项目按时上马、适时推进、准时完工。市农牧局和各区、县农牧局要加强项目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各区、县农牧局每月10日、25日前向市农牧局上报书面项目进度材料,11月10日前上报项目工作总结。市农牧局联合市财政局、发改委于12月10日前完成2015年百万肉羊项目验收工作。对项目建设成果显著,超额完成养殖生产任务的单位,给予宣传鼓励,并在今后项目安排方面给予更大支持,对项目建设拖拉推延,建设进度缓慢,生产工作严重滞后的建设单位,取消项目建设补助资格,今后不予安排项目。 2015年4月17日 |
文章来源:市农牧局(兽医局)畜牧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