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男子醉驾逃匿 车冲入绿化带爆胎被逮
10.06.2015 15:52
本文来源: 新疆天山网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娜 通讯员王晓红报道)李某已因醉驾而吊销驾驶证,可他在无驾驶证情况下竟再次醉驾,遇交警夜检时竟递上假警官证试图躲避查处。但见交警要细查,心虚的李某跑了,慌忙中车辆冲入绿化带爆胎,最终暴露其醉驾,被抓了个正着。
6月8日凌晨2时26分许,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水区交警大队七道湾中队在南湖东路东向西方向阳光绿岛路段设点夜检。一辆灰色轿车驶向检查点时,执勤民警王福庆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当时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对方递给我一个警官证,自称是吐鲁番公安局的,证件上却显示是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证件编号也不对,我当即判断警官证是假的,便要求他靠边停车。”
谁知,该车往路边走了三四米后突然加速,从长青四队路段右转不见了。5分钟后,王福庆接到通知,有车在长青四队与昆仑路路口发生事故,冲入绿化带,车辆爆胎。他赶到一看,正是之前逃跑了的那辆车。
此时,再见到这名驾驶人李某,王福庆判断其存在酒驾嫌疑,就要求其接受酒精检测。对方不配合,先是说等拖车到后再吹气测试,一小时后又称撞车后紧张先缓缓。直到凌晨5时,李某拒不配合,王福庆与同事将其带回水区交警大队,通过抽血检测,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32毫克/100毫升,他不仅用假警官证、假驾驶证,还存在醉驾严重交通违法。
经查询,31岁的李某曾于2013年在天山区光明路因醉驾被查处,驾驶证也随之被吊销。
李某使用假警官证的违法行为将移交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将处5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李某在驾驶证因醉驾已吊销的情况下,再次醉驾,并逃避交警查处,这些行为均在法院进行醉驾审理量刑时,成为加重量刑的依据。目前该案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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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2015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