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2014年网络电话短信诈骗报告出炉 网络诈骗1300起居首位
12月22日,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2014年度网络、电话、短信诈骗分析报告显示:2013年11月21日~2014年11月20日,乌鲁木齐警方共立网络、电话、短信诈骗案2602起,涉案价值7000余万元。其中网络诈骗1300起,排名第一,电话诈骗1172起,紧随其后,第三名是短信诈骗130起。
网络、电话、短信诈骗,是指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手机短信、电话、传真和互联网等通信工具,假冒国家机关、公司、医院、朋友等名义,谎称被骗人中奖、家人意外受伤、朋友急事、有人加害或出售致富信息和投资分红等,骗取受害人信任后,叫其将钱汇入指定银行卡账户的一种诈骗活动。
“相比普通刑事案件,电话、短信、网络诈骗案件侦破和追赃难度更大。”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王海说。
由于犯罪嫌疑人办理银行卡的身份信息都是虚假的,手机卡也大多是“一次性卡”,犯罪嫌疑人得手后就销毁,想要找到犯罪嫌疑人很困难。即使抓住一些办卡、取钱的人,也只是诈骗集团中最底层的人物。集团内部分工明确,各个环节的人一般互不联系,因此,要想找到幕后指使者更是难上加难。
王海说,即使案件侦破了,能追回来的赃款也很有限。犯罪嫌疑人一般把骗来的钱打到很多张卡上,从ATM机上几分钟就提取完成。有的钱很快通过地下钱庄汇到境外,这样追回来的希望更渺茫。另外,通过银行等部门查询银行卡等信息,因手续繁琐会耗费较长时间,而犯罪分子则在很短时间内就完成所有操作,这也加大了侦破的难度。
“居民从源头上提高防范意识比事后打击更重要,注意加强三道防线,不理睬、不透露、不转账。”王海说。
另据了解,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刑侦部门与工商银行新疆区分行,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风险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备忘录》,这一措施将深化警银协作,强化拦截涉案账户交易工作,进一步提升网络、电话、短信诈骗防控效能。(刘青霞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