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将迎来新的转型升级
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日前在《中华工商时报》刊发的文章中称:“自然人网店无须办照特殊规定不宜长期延续,线上线下规则应当平等”,被视为自京东宣布停止提供C2C模式的拍拍网服务后,我国政府监管部门对饱受争议的C2C商业模式的首次表态。
自然人网店乱象丛生难治理
2010年7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对自然人开网店进行了规范的同时,允许自然人网店可不经工商登记。
这个特定发展阶段的特殊规定极大推动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在培养消费习惯、孕育商业模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自然人网店也逐渐成为假冒伪劣产品的发散地,引发了大量的消费投诉和国际知识产权纠纷。
据《2015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统计,网络售假、信息泄露、发货迟缓、网络诈骗、退换货难、退款难、订单取消、货不对板、价格欺诈、服务态度,成为2015年上半年“中国网络零售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
京东所倡导的“自营”就是典型的B2C模式,其最大的优势就是品质控制。C2C的典型代表则是淘宝上自然人开设的商铺,其最大弊端就是产品采购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虽然开设自然人网店需要在第三方平台实名登记,但由于监管部门长期无法掌握相关主体信息、难以取证执法等,使自然人网店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并演变为尖锐的社会问题。
违法经营成本低廉是自然人网店乱象的利益支点,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建管处处长陈建平在《中华工商时报》的署名文章中称,由于目前社会各界在如何规制自然人网店方面未达成共识,自然人网店治理工作陷入困境。尽管一些网络交易平台不时公布每年处理数千万件(甚至上亿件)假冒伪劣商品的消息,但从未公开售假者的身份信息。尽管一些网络交易平台一直强调难以核实自然人网店所有者的真实身份,但是无法回避第三方支付工具及其绑定的银行卡记载了真实的个人身份信息的事实。如果放任这种不履行法定责任的行为,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自然人网店就能够继续逃避监管。
陈建平指出,在自然人网店不依法合理纳税的情况下,违法者可以通过销售超低价格的假冒伪劣商品获利,且能够向网络交易平台支付高额推介费以获取竞争优势。并建议,应考虑选择适宜的起征点和起征时机,在支持互联网创业的同时,构建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秩序。
供给侧改革推动电商升级
爆发于电商荒蛮时代的C2C模式已经很难适应高速发展的电商市场,在产业升级的供给侧改革呼声越来越高之时,在商事注册已经很便利的新环境下,自然人网店理应升级到企业主体或工商注册个体户,与线下实体店铺平等经营或竞争已是必然趋势。
在C2C平台混乱的发展状态下,每到年末等网购高峰期的来临,商家和消费者的矛盾也便集中爆发。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阿里巴巴的创始人马云和京东的CEO刘强东,都被多次问及如何对待电商售卖假货的问题。在京东首席执行官刘强东看来,杜绝网上假货售卖并非不可实现,只要做到经营者必须登记营业执照,纳入工商的管理,而对电商平台来说,如果拿不到品牌厂商的授权就不允许你开店,自然就没有假货了。
十年前,网民在网购时更关注价格,随着京东等一系列B2C平台的崛起,尤其是拥有出色物流体验的京东,让网民更加注重网购过程的体验,消费者对网络商品的品质要求持续升级。与此同时,B2C崛起趋势更加明显。
根据艾瑞的数据,2015年第二季度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中B2C市场交易规模为4420亿元,占比达到50.7%,第一次超过C2C成为网络购物市场的主流;从增速看,B2C市场增长迅猛,2015第二季度期间B2C网络购物市场同比增长59.0%,增速远高于C2C市场24.0%的增速。
京东的崛起是中国电商业过去八年最重要的事件,也是中国电商走向B2C时代的标志,2015年双11前夕,京东宣布关闭和淘宝同样为C2C模式的拍拍网时表示:由于C2C中个人卖家不被要求在工商登记备案,导致工商行政执法部门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售假者违法成本几近为零。京东鼓励有实力的个人卖家注册企业进驻京东,为个人网店的未来给出了方向。
从低价到品质,从粗放到精细,从不规范到规范,C2C模式有“功”也有“过”,其向B2C模式的升级是阻挡不住的趋势,尤其是随着商事制度改革和“三证合一”工作在全国的铺开,网店注册更加便利,成本更加低廉,在制度支撑层面为自然人网店升级为企业主体创造了条件。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我国针对个人网店的政策进行调整,不论是工商登记,还是更严厉的纳税,都将为我国电子商务良性发展迎来新的契机,使商家、电商平台、消费者获得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