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热浪刮进地产圈 O2O模式成开发商“新宠”
刚刚过去的“双11”让人们目睹了电商来势汹汹的猛劲。在房地产圈子里,电商也是一个被业内人士津津乐道的话题。但与其他行业不同的是,由于房地产行业的产品特点,房地产的电商之路似乎更加坎坷,所以房地产与电商联姻的进程也大大落后于其他行业。房地产和电商是否合拍?未来电商会否成为房地产重要平台?
房地产与电商日趋紧密
互联网在近十年迅速兴起并席卷全球,改变了每一个人的生活、工作习惯。房地产行业自然也没有在这场浪潮中落下。在互联网发展的过程中诞生了一大批与房地产相关的网络企业。例如最大的房地产家居网络平台搜房网已经成功在美国纽交所实现上市。但笔者观察到,之前房地产与网络的结合,大部分仅仅是在提供资讯等方面进行合作,极少涉足房地产的网上交易平台。也就是说,房地产行业触“电”很早,但距离“电商”还很远。
但近来情况有所改变,房地产与电商有越走越近的趋势。万科、恒大、富力、华远、绿城等全国知名房企都已“试水”网上售房。这些房企进驻的网站包括淘宝房产频道、新浪乐居房产电商频道、搜房狂拍团、搜狐焦点房产等。
不少房企也加入了刚刚过去的“双11”大战。据媒体报道,富力地产、招商地产、万科等品牌房企纷纷制定了光棍节促销计划。其中,富力将在全国18城30盘展开联动,共同发起“双11”微信购房节。南京趁“双11”推出了淘宝特价房活动。远洋地产宣布与京东集团旗下互联网金融平台展开合作,在“双11”期间双方将以互联网金融众筹的方式,针对远洋地产在全国12个城市的25个项目近万套房源进行营销。
据资料介绍,房地产电商是在互联网高速普及的大环境下出现的一种房地产经纪代理机构的全新盈利模式。房地产电商泛指房产销售以电商合作方的推广平台为基础,以网络营销、活动营销、整合营销等营销方式为手段,以房产销售为目的,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所进行的商务活动过程。它可以把原来传统的售房、选房、购房渠道移到电商合作方的多元平台上进行销售,打破地域与行业间有形无形的壁垒,使房产推广与销售达到网络化、一体化、一站化,达到开发商节省营销费用、加快房源去化速度,电商媒体获得佣金的双赢最终目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很多房企与电商平台的合作并没有真正深入,从笔者体验来看,电商平台上很多房地产项目都没有实现把选房、购房的渠道转移到电商平台上,而且对于房地产而言,地域实在是一个难以打破的壁垒。也就是说,目前许多房企与电商的合作更多是一种探索,以项目宣传功用居多。
房地产电商看好O2O模式
尽管房地产和电商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但房地产和电商的结合始终不如其他行业般顺利。归根到底还是房地产行业产品属性的特点所致。
房子属于不动产,动辄价值数十万,是许多人毕生积蓄都难以企及的大件商品。对许多家庭来说,买房是一件头等大事,来不得半点马虎。而通过网络对这么一件贵重的财产进行交易,让人觉得很“不靠谱”。
“买房是一种体验式过程,每个房子的朝向、格局、区位因素都各有不同,消费者不可能像在淘宝上买其他商品那样,可以按照价格、款式、型号来进行搜索。”江门房地产行业资深从业人员钟先生说。房屋的不可移动、非标准化、交易金额大等特殊属性注定让房屋的交易不能如普通商品那样便捷。
“网上购物不满意可以退货,最多损失十几元的物流费,而像房子这种价值昂贵的商品,购房者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况且线上巨额款项的交易安全性也让人产生质疑。”一位购房者对房屋网上交易的说法或许能代表许多购房者的心声。
有专家认为,房地产和电商的结合不能走传统的道路,O2O才是房地产电商的出路。未来房产的电子商务应该是一个线上和线下结合的过程,如果电子商务不能跟线下交易有机结合,房地产电子商务根本无法开展。线上渠道或许能给消费者增加信息获取渠道,但是真正促成交易仍要依赖线下。“由于房地产的特殊属性,房屋的交易注定离不开线下的体验、观察等环节,O2O才是未来房地产电商发展的出路。”(全泽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