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协和万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涉台营业性演出的 审批公示(台湾艺人蔡琴)

07.12.2015  15:38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对新疆协和万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邀请台湾艺人蔡琴来疆进行涉外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公示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如个人和单位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厅文化市场处反映。

反映公示对象情况,应遵循客观真实原则,借机诽谤或诬告的,不予受理。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加盖本单位印章的书面材料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自治区文化厅文化市场处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12号

联系电话:0991-8808801

公示内容

受理编号:1512020004

企业名称:新疆协和万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胧啸

办结时间:2015年11月23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