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非教育系统申报2017年度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新人社函〔2017〕73号
关于自治区非教育系统申报2017年度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厅、局、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关于做好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法〔2017〕5178号)要求,自治区外国专家局从2017年4月1日起开始受理我区非教育系统2017年度“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照“按需派出、学用一致、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各单位人才培养规划,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严格选派标准,切实选派有研究课题、有培养前途的一线骨干人才出国深造。
二、选拔类别、留学期限和申报时间
(一)选拔类别、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6~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留学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仅限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培训者申请填报。)
(二)申报时间。
2017年4月1日-15日。请各位申请者务必按申报时间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网上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网上申请和递交书面材料均不予受理。
三、优先选派学科、专业领域和支持重点
(一)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资源勘探与保护性开发、煤化工深加工技术及产业开发;现代装备制造业、钢铁、建材、化工、轻纺行业、生物医药技术产业。
(二)现代农业(农、林、牧、渔)科研和特色优势产业加工;现代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及流行病防治;电子信息及服务外包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气象、地震、天文等社会服务领域。
(三)交通、水利、城市规划及建设;环境保护技术及管理、旅游资源开发;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管理;产品标准及质量体系建设;文化宣传等社会学科。
(四)重点支持各单位结合学科建设和科研规划的需要,以科研合作为依托,以项目为载体,有针对性、成建制地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是指针对地方特色专业及人才培养急需,由有关单位利用其已经建立的校际国际合作渠道,结合学科建设,科研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有针对性、成建制地选派3~5名相同或相似专业人员组成科研小组,以现有科研项目为载体,赴国外进行3~12个月的专题合作研究,达到促进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的目的。对于申请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的,基金委将组织专家按照“科研团队”的评审方式,确定该课题组的录取资格。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17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外语合格条件等有关项目指南的要求(具体要求请查询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出国留学栏目中2017留学项目专栏\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
(二)申请人申报时必须提供正式邀请函,邀请函时间应为2017年9月-2018年9月期间。
五、申报方法
(一)申报具体操作程序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出国留学栏目中的2017年申报指南和2017年《信息平台使用说明》非学生类进行查阅,并按要求填报。
(二)网上打印申请表,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由选派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须手写,并附word电子版)。所有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
(三)网上申报成功后,按应提交的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上报书面材料一式1份,书面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不接受申请人个人上报申请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由选派单位负责该项工作的人事或外事部门统一上报,上报时附单位公派留学申报情况公函。
六、相关经费
西部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按6:4的比例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国家规定留学期间的生活费。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Fee。
七、评审办法
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方式进行选拔。
注:有关西部项目的详细信息登录网站(http://www.csc.edu.cn)查阅
联系人:麦尔哈巴·马木提
联系电话:0991-3689762
地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外国专家局546室(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
邮政编码:830011
附件:
1.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报名须知.doc (下载)
2.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doc (下载)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