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合法手段争取合法的利益
用合法手段争取合法的利益
记者李行
《意见》指出,健全完善依法维权机制。强化法律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各族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积极推进阳光信访,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张云
信访分为两类,一类是涉法涉诉,已经经过了一定的法律程序,做了判决、裁决,甚至已经有了二审终结,但仍然在上访,这种信访必须要将其引入法律程序,许多群众不懂法,需要引导他走入法律程序,依法依照程序进行。还有一类是一般信访案件,没有涉及到法律,这就要加强基层,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要有机制的保障。在这方面,我们已经做了很多的工作,但是还是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今后进一步在在体制机制、形成合力上下功夫。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如何形成合力、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保障机制,如何明确其程序,如何设定其解决实际问题,很重要。群众有诉求,就是要引导其到正常的渠道上来,依法处理。
自治区集中整治办副主任李军
闹一闹就有结果,不闹就没结果,闹的越大得到的利益就越多,导致“信访不信法”在民间的许多地方有市场。积极推进阳光信访,将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就是要强调依法信访,不管有多么正当的理由,必须要在法律的范畴内信访,用合法的手段争取合法的利益。
强化法律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各族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在法治社会建构的整体系统之中非常重要。涉法涉诉信访要建立一整套信访的终结机制。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如果确认案件法律依据和实施、判决结果都没有问题,如果当事人再重复信访,就不应鼓励无限制的上访,要引导群众将合理的诉求纳入到合法渠道。
新疆警察学院院长李娟
在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过程中,长期以来法治方面还很欠缺。对很多群众来说,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法律的程序来解决,但是人们觉得太慢,走法律程序的成本太高,时间太长,而且许多人不懂法律。因此,许多人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到信访机关去信访,只要信访成功问题就能解决,这就是许多人宁愿走信访渠道而不愿依靠法律去解决问题的原因。虽然走法律程序没有信访那么快也没有那么灵活,但是很规范。
一起案件,比如说房屋拆迁,同样的问题,不同的上访户去不同的部门上访,就可能做出不同的批示,这在一个法治国家是不公平的。推行依法治国就是要逐步将这种灵活的、随意的、对法律产生破坏的范围缩小,在更大的范围内用统一的标准,即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