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为“劳动光荣”护航

01.05.2015  19:15

  

  

     央广新媒体特约评论员 | 盖    彦

  4月28日,北京人民大会堂,七常委悉数出席,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这是中国时隔36年再次对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最高规格表彰。4月30日起,六集电视政论片《劳动铸就中国梦》在主流媒体黄金时段重磅播出。劳动光荣、创造伟大,这是中央释放的明确信号,这是时代激发的铿锵强音。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归根结蒂要靠劳动、靠劳动者创造,但劳动者不是机器、更不是永动机,其积极性的调动、创造性的发挥,不仅要靠国家意志的宣示、社会舆论的褒奖,更要靠制度法律的有力保障和根本支撑。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劳动者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终须制度和法律保驾护航。

   用制度保障劳而有得。 人民群众最讲实惠,劳动总是伴随着汗水甚至血水。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少劳少得、不劳无得,只有这样,劳动者才真正具有荣光。这就要坚持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改革科技评价、职称评定和国家奖励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特别是提高一线普通劳动者的薪酬待遇,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

   用制度保障劳而有权。 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其不仅具有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也期待更高的职业荣誉感和更多的政治参与,而且人民群众只有真正参与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才能有效捍卫自己的经济文化权益。这就要一方面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更加有效地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一方面健全劳动监察和争议处理机制、福利保障、法律援助、临时救助制度和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让法律成为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神。

   用制度保障劳而无忧。 劳动者未来有奔头,工作才有干头,一切创新创造的源泉才能充分涌流、创业创富的活力才能竞相迸发。这就要一方面继续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环境保护等领域改革,实现广大劳动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行有所乐,一方面切实增强各类所有制经济活力,让各类企业法人和公民的财产权、发明权、知识产权依法得到保护,从制度上鼓励和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原始创新、“草根”创新全面播种、次第开花,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