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县环保局积极申报2016年自治区生态乡镇、生态村

30.05.2016  13:58

  为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和谐优美的生态人居环境,进一步推进察布查尔县生态文明建设。县环保局根据《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和《自治区级生态村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自发[2010]601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创建标准,拟定详细的创建方案和创建计划,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现场指导创建工作。县环保局生态室相关人员到创建单位进行实地察看,同时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垃圾收集专业以及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下一步争创自治区生态乡镇、生态村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人人争创。充分利用网络、标语、电视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作对推动生态建设、改善环境的重大意义,加强生态文明和环境道德教育,动员全民力量参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人人积极行动,自觉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正确引导,积极推进创建活动。县环保局生态室相关人员将“自治区生态乡镇、村”创建的意义、如何创建、创建程序、创建标准等内容进行详细解释,落实专人负责审阅乡镇提交上来的申报材料,认真对照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逐项检查,对发现存在问题的材料,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补充完善。确保申报材料规范,准确,完整。

  按照文件要求各乡镇(场)积极主动申报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工作,其中纳达齐牛录乡等6个乡镇(场)已达到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创建标准,爱新色里镇乌珠牛录村等19个村已符合自治区级生态村申报要求。申报材料于5月25日已上报至州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