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规划编制指南

16.06.2015  22:15

  为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2014年,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指标(试行)》(以下简称《指标》),其中要求创建乡镇制定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规划或方案。近日,为指导和规范创建乡镇编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规划,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规划编制指南》(以下简称《编制指南》)。

  《编制指南》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规划编制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要求规划应明确定位,做好与《指标》的衔接;应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做到规划可操作,指标可到达;应以创建目标为向导,明确规划重点任务,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应做到尊重农村乡土文化,尽可能保留乡村的自然风貌,因地制宜的开展创建活动,体现本土特色。《编制指南》还确定了规划编制的工作程序、规划内容与要求等,进一步理清了乡镇创建生态文明工作思路,提出了高效率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目标,为各地尽早建成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