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学习《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引领—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新论述新理念摘编》的通知
新林办字〔2016〕505号
伊犁州林业局、各地州市林业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中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新论述、新理论,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特别是张春贤书记关于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新思想和新理念,我厅整理汇总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引导——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新论述与新理念摘编》(以下简称《摘编》)。目前, 《摘编》已印发各地和各单位。现就全区林业系统认真组织学习《摘编》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摘编》对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加快林业发展、助推生态文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林业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肩负着重大而特殊的历史使命,它具有巨大的生态功能、经济功能、社会文化功能,承担着建设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改善荒漠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职责。《摘编》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理论和理念进行集中体现,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了摘编,从全新的高度阐述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落实“四个全面”、促进绿色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中的重大意义。并对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党委特别是张春贤书记关于推进生态文明的一系列新理念作了集中梳理,把新疆林业工作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和全新的高度,为我区新时期新常态下推动林业大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和理念指引。广大林业系统各族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摘编》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论述和新理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把有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所蕴含的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运用到促进林业建设的实际工作中来,切实增强加快现代林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新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主动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为加快推进我区林业现代化,建设美丽新疆、洁净新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深刻领会《摘编》中领导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学习贯彻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要认真组织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活动,各级党委(党组)要带头学,部门、支部集中学,党员干部自觉学,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宣传形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要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撰写学习心得,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网站、板报、动态信息等形式开辟学习专栏,交流学习体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学,要对有关林业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新论述、新理念熟记于心,用生态文明建设理论指导林业建设实践,以更加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有力的措施来推动我区林业大发展。
三、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各地各单位在学习过程中,要把学习《摘编》同当前正在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年宣传教育活动及“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结合起来,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推进生态文明的新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注重抓好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的结合,与“十三五”我区林业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切实将党中央、自治区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做好林业工作的动力,实实在在地动起来,从更高起点对以往工作进行梳理和审视,对面临的形势和困难有更清醒的认识,更好地推动林业事业发展。
各地各单位如收到的《摘编》数量不足,可自行加印,电子文本请与宣传信息中心联系。
联系人:陈烨 0991—5818852 13899881266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