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积极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

13.02.2015  13:58

  2014年,国家拨付阿勒泰地区地区每个县(市)边境县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平均约在7000万元左右, 11月5日,国家环保部印发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实施细则》(试行),2015年正式实施,将按新标准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生态转移支付资金拨付的依据。地区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此项工作,一是地区环保局将文件转发各县(市)环保局,要求认真学习掌握《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并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按照考核细则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二是地区环保局召集各县市环保局负责人召开座谈会研究、讨论落实《实施细则》具体措施、办法;三是行署副专员魏岩在各县(市)调研环境保护工作期间,向各县市委、政府分管领导再次安排此项工作,要求落实好《实施细则》;四是地区环保局专题向地委、行署主要领导汇报,建议地委、行署针对此项工作再安排、再部署部署,确保转移支付资金足额争取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