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环保局多措并举做好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

06.02.2015  15:52

  根据《201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布尔津县环保局多措并举做好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环保局、财政局等11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布尔津县实际制定《布尔津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实施方案》。三是专人专职负责档案工作。工作人员按照考核新要求,协调住建、国土、林业等方面部门对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目前,已顺利完成纸质材料装订、光盘刻录和软件数据资料的录入上传工作。已报送至自治区环保厅进行审核。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是检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动态变化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关乎今后国家、自治区对该县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的正常拨付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