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布2015年环境质量状况 去年全区河流水质为5年来最好

06.06.2016  14:43

亚心网讯 上周六,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召开的2015年新疆环境质量公报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5年全区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河流水质达到5年来最好水平,4个城市空气质量好于国家二级标准。

公报显示,去年监测的78条河流169个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占95.9%。78条河流中,有74条河流水质都为优,仅有4条河流不同程度污染。这4条河流的超标主要因素为: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据悉,从2011年至2015年,新疆河流水质一直保持优,优良比例逐年上升。其中,2015年的优良水质断面比率比2011年高出2.4个百分点,达到5年来最好水平。

自治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分析,近几年,我区加大了河流水库的治理力度,各城市都在对中心城区的污染企业进行搬迁和治理,城市管网也在不断完善。

2015年,在全区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19个城市中,阿勒泰、塔城、博乐和克拉玛依4个城市空气质量好于国家二级标准;乌鲁木齐等15个城市空气质量未达到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全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0.4%和22.2%,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与上年持平。

其中,乌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8天,优良天数比例增加7.9个百分点,在全国74个城市空气综合指数排名中,位居第59位。

据自治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尽量减轻极端天气对我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今后,自治区将重点解决乌鲁木齐市及周边环境同治问题,把昌吉市、石河子市纳入环境同治的重点区域,实行区域同治、兵地同治,确保“十三五”期间区域环境质量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