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运会环境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组对昌吉市进行现场督查

22.01.2016  13:51

  2016年1月19日,冬运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领导小组第二现场督查组听取了昌吉市对全国十三届冬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和对西北督查中心综合督查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对昌吉市提出三项建议:一是严格按照本地网格化实施方案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各自职责,确实负起环境监管责任;二是为保障冬运会期间空气质量,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必要时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三是加大环境执法频次,确实保障冬运会环境空气质量。

  1月19日,第二现场督查组按照《专项督查方案》要求,对昌吉市1家热电联产企业,3家供热企业、1家污水处理厂、1家垃圾填埋和医疗废物处置企业,以及头屯河、三屯河流域生态恢复与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