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8·12”爆炸事故第九场新闻发布会公布环境监测结果 近岸海域氰化物符合国家标准
本报记者郭文生 见习记者任效良8月19日天津报道 今日上午11时,天津“8·12”爆炸事故第九场新闻发布会公布环境监测结果。8月18日0时至24时,事发地周边10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和8个环境空气流动筛查点位,均未检出新的特征污染物,每个点位的各项特征污染物浓度均未超标。40个水质监测点位中,警戒区外14个点位尚未发现氰化物超标。事故区域临近的近岸海域4个海水监测点位,经监测,氰化物符合《海水水质标准》,与历史监测数据比较无变化,特征有机污染物均未检出。
天津市环境应急工作组专家包景岭在发布会上介绍了8月18日全天环境应急监测情况。8月18日8时起,为应对降雨天气,在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专家共同商议后,天津对应急监测方案进行了微调,事故现场周边共布设环境空气监测点位10个,环境空气流动筛查点位8个,水环境监测点位40个,海水环境监测点位4个,持续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测。
针对8月18日的降雨,发布会介绍,天津专门增加了降水环境监测。滨海新区营口道734号是滨海新区常规降雨监测点位,位于人口密集区,距离爆炸点7公里。8月18日9点至10点间,在该点位对降水进行的监测结果显示,氰化物未检出。
在事故特征大气污染物监测方面,监测人员共现场采集空气样品276个,根据前一天监测结果,确定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为甲苯、氰化氢及挥发性有机物筛查。监测结果显示,事发地周边10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和8个环境空气流动筛查点位均未检出新的特征污染物,各点位各项特征污染物浓度均未出现超标,最高值0.012mg/m3,为标准值的50%。
在空气质量常规污染物监测方面,事发地警戒区外环境空气监测点和事故区域周边5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6项常规污染物)数据显示,空气质量处于二级良好到四级中度污染水平。
在废水和水环境监测方面,设有水质监测点位40个,其中警戒区内点位26个、警戒区外点位14个,共现场采集各类水样品70个。对照《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五类水体标准,累计共有25个点位检出氰化物,其中8个点位超标,超标点位全部位于警戒区内,最大超标277倍(一号泵站雨水管口);警戒区外14个点位尚未发现氰化物超标,其中7个点位有氰化物检出,但浓度较低,最高仅相当于控制标准的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