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环境监察支队落实建设项目建设前期现场核查工作

28.08.2015  20:08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石河子环保局2015年加强对建设项目监管力度,对申办环评的建设项目开展审批前现场监察工作。经过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核查,对符合当前规划要求,产业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同时又符合现行环保审批条件的项目,及时办理环评手续;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及其污染严重或存有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的项目,按照相关要求坚决予以取缔。从源头上防止建设项目不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和不落实与主体工程相配套的环保措施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